这事没什么好洗的,孙杨是中国人,检验员也是中国人,既然都是同胞,就要一碗水端平,如果因为孙杨曾经为国争光,就区别对待,那就是势利眼,就是不公平,就是不要脸。
不要脸不犯法,但如果法庭认定行为触犯法律,就老老实实立正挨打。怎么判,法律说了算。
如果你认为国际法庭没有资格审判孙杨,那参加国际比赛获奖也不能算作为国争光,讲道理的讲究一致性,否则光再多,也治不好你的智商。
抛开法律,用正常人的脑袋想想也明白,孙杨故意泄露检验员的身份信息是想达到什么目的,认为是善意提醒的不是脑残就是五毛。
最后说一句,我们已经过了靠体育明星为国争光的阶段,尤其是商业明星,和娱乐明星没啥两样,如果你认为葛优是戏子,那孙杨还不如他。
幼稚!可笑!无知!讽刺!
被公布的三位男的工地工人被临时叫过来看着你尿检,两个护士,监督检测人员检测过程,况且还是支持孙杨的😤
孙杨微博视频中,这个黝黑的大哥和旁边的护士,签字前再三向孙杨方询问。
“你们会保护我们的隐私的吧?”
“这不会对我的工作有什么影响吧?”
孙杨方再三肯定。
“这个你放心,绝对不会泄露的。有事情也绝对不会找你们的,和你们没关系。”
然而孙杨转头,就把那黝黑大哥的姓名、出生年月,甚至身份证号都发在了微博上!
武先生(建筑工人)在写给仲裁法庭的情况说明中,多次强调自己不是检查官,对当天发生的事情不知情,整个证词都是对孙杨有利的。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人肉搜索已经是犯法,私自公布他人身份证号信息也属违规。
这个比抗检严重多了!抗检是违规,最多被禁赛,退出国际组织!公开他人隐私是违法,触犯法律,由此而带给当事人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孙杨得付法律责任!不过孙杨幸亏在中国,中国人普遍对隐私权不太强调,在西方孙杨就惨了,很惨!尿检官是中国人,也知道国内情况,告孙杨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但由此带来的对个人影响,比如受到孙杨粉丝网暴,这不是一个没权没势的建筑工人承受得了的,所以尿检官几乎不会告孙杨!当然,如果形势恶化,被粉丝攻击到无法工作生活,也是有可能告的!
法律底线不容触犯,适可而止吧!
从目前的新闻上看,这件事孙杨的确做的有点过份了。他要人家尿检官说自己是个没有培训过的建筑工。人家怕孙报复,就做了伪证说自己不合格。结果***查明,其实这人是经过培训的,参加过十几次尿检的合格的尿检官。虽然就是一个建筑工,但是规则本来就是允许***的,很多时候都是志愿者完成。
***查出来了。孙杨气急了,把人家的信息抖了出来。这个真不道德,人家都屈服于你了,是法官发现建筑工参加过培训是合格的,你为啥还拿人家撒气?
所以,我觉得可以***孙杨的,但是我认为他不会***,这个人应该没那么爱出风头,属于能屈服,能少一事是一事的。除非有人利用他,怂恿他,在背后指使他去打官司,否则这个人不会打的。
孙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特别是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听证会宣判对孙杨进行禁赛八年处罚后,舆论风暴更是达到了顶点!国人从刚开始的坚信不疑,到后来的将信将疑,再到如今的充满疑虑,各种风评导向也逐渐呈现对孙杨不利的趋势。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禁赛八年的处罚后,孙杨直接在个人社交媒体上晒出了一系列证据,其中包括了药检现场视频,两个血液采集瓶,主检测官的手写承诺书,还有尿检监督人员的手写说明。
然而孙杨在社交媒体公开晒出药检官个人承诺书的举动却构成了涉嫌违法的事实,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孙杨在公布“证据”时,并没有将药检官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打码处理,而是直接公布在了社交平台上。这个做到涉嫌违法,哪怕是最后孙杨匆匆删除了这些“证据”,但已经有大量网友进行了转发,所以对当事人所造成的影响已经构成。如果药检官较真,完全可以实事求是对孙杨提***讼。
那么如果药检官祈求孙杨会有怎么的后果呢?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孙杨应该对药检官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为孙杨的做法已经让药检官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当然如果进一步追究责任,药检官还可以让孙杨对自己的精神损失上进行经济赔偿。不管如何,只要药检官提***讼维护自己的名誉,孙杨绝对会因此遭受一定损失。
作为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对社会有着或积极或反面的影响。现在国家对网络暴力人肉搜索这一块抓的尤其严格,孙杨上传的“证据”也许是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却对别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都构成了侵犯,这种做法是法律绝不允许的事情。这也是为何孙杨会主动在社交媒体上删除这些信息的原因之一。最后我觉得不管孙杨事件的结果如何,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做事不要太过冲动,遇事不冷静往往会犯下很多错误,而有些错误有可能永远挽回不了。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文/锦鲤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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